金丰高架下桥处发生惨烈车祸 附近居民要求增设电子眼 101211 新闻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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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快讯(记者郭永芳 罗超 梁薇薇)今日上午,天津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外,上百名居民聚集,要求政府回购因爆炸受损的房屋。
据了解,在爆炸点直径3公里内分布住宅小区有十五个以上,小区建筑多为高层板楼,居住密度极大,在爆炸点周围1000米内,有超过5600户住户。爆炸事故发生后,居民们关心的是:贷款是否还需要还,开发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。
爆炸区居民:希望政府回购房屋
万科海港城离爆炸点600米,是距爆炸点最近的小区。万科海港城三期34号楼住户秦先生向新京报记者表示,在和万科的购房合同中,只说明了附近有集装箱堆场,可能会有噪音污染,但是从来没有提过任何有危险的地方。
秦先生于2011年购买房子,2014年12月交付,目前有大约50万贷款没有还。他说,房子未来怎么办,维修、还是回购或是将来如何赔付,政府目前没有任何表态,还贷方面,银行也没有说法。
北京力珉律师事务所麻增伟解释,贷款是房主和银行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,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,房主和银行之间就是纯粹的借贷关系,没有借款合同的特别事由出现,就应该继续还款。
秦先生表示,爆炸事件发生后,房屋的价值也就消失了,不会有人在这买房,也不会有人在这租房,很难卖掉。“而且当初买的时候这里的房子也很贵,单价在1.1万左右。我们希望政府能把房子回购,把钱还给我们,把财产损失赔给我们。一方面心里有阴影,一方面房屋结构有问题,再加上环境已被毒害,我们都不想在这住了。”
开发商:企业和业主都是受害方
万科一名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解释,目前开发商做的是配合救援,以及尽量避免小区有偷盗。对小区附近有危险品仓库,万科之前并不知情。这位负责人说:“2010年销售时,被告知是普通的物流仓库,后被改造成危险品仓库,万科也是在发生爆炸后才知道的。”
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刘军对记者表示,能否追究开发商责任,不仅要看楼盘建设是在危化品仓库建设之前还是之后,同时也要看是否违反了城市规划的要求。
“开发商把房子卖出去之后就不在拥有产权的决定权了。企业和业主现在都属于受害方,所以后续应该更多从法律角度去解释或者解决,也希望政府站出来有一个说法。”上述负责人说,小区还有尚未出售的房屋,但现在几乎不可能有人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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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图:附近居民要求政府回购房屋-法制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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