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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奸罪对象

2015年5月9日 16:42:56   阅读(601)

导读:刑法修正案(九)(草案)第12条拟将刑法“猥亵妇女、儿童罪”中“猥亵妇女”表述修改为“猥亵他人”,引发广泛关注。这意味着成年男性也将被认定为猥亵犯罪的对象。笔者认为,为进一步体现刑法的平等保护,应对刑法中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也作出相应修改,即不仅仅限于妇女。对此有三种可借鉴的修改模式。第一种模式是将被害人性别模糊化,用“他人”等中性词来代替。强奸罪被告人和被害人性别的淡化,意味着不仅男子对女子可以构成

法学专家:应将强奸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_

↑图:法学专家:应将强奸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_

法学专家:应将强奸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_

↑图:法学专家:应将强奸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_

专家:强奸罪对象由妇女改他人-手机新浪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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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:【专家:强奸罪对象不应只为妇女】刑法

↑图:人民网:【专家:强奸罪对象不应只为妇女】刑法

人民网:【专家:强奸罪对象不应只为妇女】刑法

↑图:人民网:【专家:强奸罪对象不应只为妇女】刑法

学者:应将强奸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_第1页

↑图:学者:应将强奸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_第1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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